今天是:2026年01月14日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来信时间
2025-05-14
来信标题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来信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适用对象包括危险品生产与储存、机械制造等12类行业企业,规定了相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对于工贸企业中轻工制造或者检测检验机构的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什么标准提取?是否有明确的要求规定?
办理情况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企业为达到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从成本(费用)中列支。”之规定,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解读》之说明,对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范围以外的企业,为达到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不强制要求采用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使用管理模式,据实列支即可。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