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深刻汲取关州水电站“1•12”透水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责任,日前,船山区水利局河湖管理股组织工作人员对船山区管辖的水电站进行了安全排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龙凤水电站、小白塔水电站、三星水电站、过军渡水电站,对水电站建筑物、机电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看了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防汛责任、责任人落实及履责、应急预案、防汛消防器材准备等情况。
检查组要求,各水电站企业管理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水电站安全监管责任、水电站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2022年度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