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3日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遂安监〔2017〕90号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 工作制度》的通知


遂安监〔201790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

工作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信息中心:

为切实做好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安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工作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911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工作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以下简称行权平台)规范运行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政府行权平台建设、规范运行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权平台是指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构建的省、市、县三级运行系统,主要包括:行政权力目录、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平台。

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10类。

第三条  本单位行权平台的运行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安和依法治市的重要工作,植根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其实施情况纳入全局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

第四条 法宣科负责行权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牵头清理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制定相关管理及考核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行权平台公开运行的法制监督和对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核确认入库工作;根据行权平台运行事项变更情况,及时向市外网办申报变更信息;负责督促业务科室、支队对行政处罚案上网公开运行进行录入。

各科室、执法支队负责将本部门所涉及行政权力(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权力)行使情况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管理,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将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的相关文字、数据、图像信息资料录入平台系统,不得有只办不录、选择性录入等“体外循环”行为,严格做到“平台以外无权力,权力运行进平台”;细化本部门行权平台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平台运行维护责任,发现预警和违反执法程序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运行不规范、超时报警等引发亮红灯。

信息中心负责行权平台电脑硬件配置、系统软件安装,保障行权平台网上畅通运行。

第五条  行权平台若使用统一软件,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软件、数据库和运行产生的数据信息。

第六条  法宣科负责行权运行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大定期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行权平台系统网上运行情况,对重视不够、执行不力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局党组严肃问责。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