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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会前学法计划》的通知

 

遂安监〔2017〕8号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会前学法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素养和理论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会前学法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会前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素养和理论水平。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形式

采取职工大会、局务会、党组会等会前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

二、学习内容及承办科室(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到位。每次学习前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学人员、通知学习内容;承办科室要按计划提前准备学习材料,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部门职责、法律责任及需重点注意的问题进行讲解。

(二)提高认识,营造学法氛围。局党组将学法用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法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学法观,共同营造重视学法、参与学法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督,增强学法效果。局纪检组组长和局监察室要将干部职工学法情况纳入监督事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学习考勤记录,在学法活动中,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和遵守学习制度,按时参加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所有参加学习的干部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四)学以致用,突出以学促干。要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做到学中干、干中学、以学促干、以干促学,在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等原则落实在行政许可、安全培训、行政处罚等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安监事业持续发展动力,为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管法制秩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贡献。

 

附件:遂宁市安监局2017年度会前学法计划表

 

 

 

 

 

 

 

 

 

 

附件

遂宁市安监局2017年度会前学法计划表

月份

学习内容

承办科室

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陈琦

2月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陈琦

2.《行政诉讼法》

法宣科

3月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中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罪及渎职罪部分

杨哲喜

4月

1.《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

执法支队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危化科

5月

1.《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总局 72号令)

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总局70号令)

安监科

6月

1.《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总局69号令)

2.《严防企业粉尘防爆五条规定》(总局67号令)

安监科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监察室

7月

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总局77号令)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36号令)

安监科

8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88号令)

应急办

信息中心

9月

《职业病防治法》

治安科

10月

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学纪学法、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组织学习忏悔录、剖析案例、通报

胥敏

11月

《机关公文格式规范》

办公室

12月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法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