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监函〔2016〕75号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6年度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
报 告
市依法治市办: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2016年工作要点》以及《中共遂宁市委关于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共遂宁市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我局围绕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这一主题,以落实依法治理责任为抓手,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有效提升了全局的依法治理工作能力,为实现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专门部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支队、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逐项分解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科室和人员,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内对科室、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将法制宣传作为提高全社会安全法律意识的重要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普法氛围,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能手操作赛”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今年6月,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组织全市4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 “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向大众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参与人数2万余人,制作展板300余块,印制宣传资料15万份,宣传手册5万份。
三、积极推进,强化执法。
今年1-6月,我市共发生事故总数为60起,同比下降32.58%;死亡28人,同比增加3.7%;受伤44人,同比下降45.7%;经济损失1037.81万元,同比增加357.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6起,同比下降37.8%;死亡16人,同比下降38.5%;受伤43人,同比下降46.9%;经济损失15.76万元,同比下降90%。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2起,同比下降25%;死亡5人,同比下降37.5%;受伤9人,同比下降25%;经济损失5.04万元,同比下降95.3%。全市持续不懈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道路交通方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综合采取固定治超、流动稽查、违法抄告、区域协作等措施,加强车辆违法查处。共查处涉嫌无证非法营运“黑车”387辆次,处罚非法挂靠农机车辆52辆次,查处无牌车辆(摩托车)186台、无证122人,违章驾驶159人次,对36人酒驾予以行政处罚。
二是危化品方面。安监、经信、环保等部门共组成5个检查组,出动75人次,不间断地对全市1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13家烟花爆竹销售点,19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加油站等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检查,确保隐患及时整治,做到违规作业及时纠正,违法生产及时处罚。
三是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方面。加强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各类娱乐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地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的安全管控。全市共检查社会单位2061家,发现火灾隐患743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70处,临时查封20家,责令“三停”单位18家,罚款68.02万元,始终保持了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四是建筑领域方面,不断加强对城镇燃气、管网、桥梁、隧道、公园广场、风景名胜区、照明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各种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继续开展起重机械、模板支架、深基坑、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三违”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扎实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居民住宅,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
五是地质灾害方面,吸取近期国内一系列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教训,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人员密集区、工程活动区、尾矿库、排土场、公路及河流沿线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共排查出地灾隐患点324处,并对每一处隐患点注意登记造册,确定监测人,落实责任人。已全部完成我市5处重大地灾隐患点治理工程。
同时,我局还组织开展对油气输送管道、整顿关闭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受限空间、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各类隐患3251处。
四、工作创新及亮点
一是建立依法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各种会议制度,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对局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集体讨论决定并进行听证,对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前都要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二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坚持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组织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干部依法学法纳入培训计划,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四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部门领导不得签发。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要按照规定及时报上级行政机关备案并定期进行清理。
五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陆续公布的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编制行政权力清单、推行部门责任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强化并联审批,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精减审批环节,加强审批监督,落实审批责任,提高审批效率。
六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杜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擅自委托执法的现象。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并明确具体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着力纠正违法行政执法行为。
五、存在问题。
通过对依法治理工作的自查,虽然我局的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专业法律人才缺乏,特别是区县从事法制工作的人手不足,多数既是股室负责人又是工作人员,其次由于新安法出台,行政处罚标准大幅度提高,省局配套实施细则未施行,处罚尺度难把握等问题。
六、下半年工作
(一)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围绕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不断提升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能力,规范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努力促进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打算。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在局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专栏,利用“七五”普法、“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理的工作氛围。二是结合安全社区建设和法律“七进”,深入开展送安全生产法规到基层活动。指导乡镇和企业把安全生产法规宣传到村社和班组,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自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安全诉求,依法维护安全健康权益,履行法定义务,推动全社会将法治意识、观念转化为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重点执法活动规范化管理,解决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适用不当、执法文书、事故调查、案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厉惩治执法腐败行为,提升执法效率,端正执法风气。严格对照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做到大致相同的违法行为适用法律大体一致,确保执法公正。
附:遂宁市安监局依法治市要点工作台账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