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统一安排部署,安委会自6月1日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多数单位根据市安委会《2017年遂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遂安委〔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一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了市安办。
(二)活动内容丰富、特色亮点突出
各单位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特色亮点突出的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了安全知识,提升了全民安全素质,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其中,船山区举办了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拉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河东新区在咨询日组织了安全文艺演出;射洪县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播映活动;安居区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国开区开展了安全事故赶场活动;蓬溪县组织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市安监局、射洪县、大英县等开展了企业履职承诺活动;市总工会拍摄了安全生产微电影《安全第一》;市食药监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对全市进行了防汛减灾专项督导;市公安交警系统开展“媒体话安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全市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及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主要负责人接受了《遂宁日报》专访,详谈安全工作成功举措和经验做法;市环境局、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农业局等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安全氛围浓厚、活动成效明显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升了公众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夯实了牢固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约200场宣传活动,设置咨询点200余个、展板500余块,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生产宣传材料等8万余份,宣传购物袋52000个,主题扇15000把,扑克牌10000余副,出动宣传车200台次,开展执法检查活动300余次,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600余处。全市范围进一步形成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利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级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没有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存在消极应对、敷衍应付的现象。制定的活动方案照搬照抄现象严重,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未能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活动,效果不明显。有部分单位未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是活动开展不平衡。大部分单位都能积极谋划并开展深受社会公众喜爱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但个别单位活动形式单一、缺乏特色、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够,不能针对不同层面不同对象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信息、总结上报不够及时。个别单位未能按要求报送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类信息,总结不到位,流于形式,没能体现出开展活动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未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在下步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