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孝廉副市长在市安委会城乡建设安全生产
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保持高度警醒警惕,全力以赴守住安全底线
从通报的情况看,今年以来全市建筑施工事故已发生6起,死亡7人,损失巨大,教训深刻,务必认真分析和反思,切实加强整改,弥补短板。近期,有人电话举报镇江寺片区二楼发生摔下人并死亡的事故后,五楼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还在进行施工,请建设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由于当前已进入汛期,暑期也已来临,高温酷暑雨水多,不利于于城乡建设生产施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特别是广受关注的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即将到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紧盯建筑工程、城市燃气、供排水管线、既有建筑、自然资源保护、交通运输,城市消防、水利建设、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安全生产及运营管理,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强化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推动我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层层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意识,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市住建城乡建设局要充分发挥好专委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拓展思路、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找准定位,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办事机构,明确专人专责,狠抓薄弱环节,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牵头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对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置调查协调机制,加强事故后续处置工作。各部门不能只坐在办公室看视频,要深入工地、企业等基层一线找短板、查问题、排隐患,跟踪督促检查,确保短板补齐、问题解决、隐患消除,以务实的作风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三、紧扣主线抓重点,不断强化专项整治力度
(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一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层层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要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检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包括周边护栏、工人专业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以及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四要加强脚手架、模版支撑系统等重点内容搭设方案的监管合审查力度。施工前对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检测等制度执行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监管。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盯紧盯牢镇江寺片区"城市双修"及海绵化综合改造等在建项目,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排查出的隐患要现场纠正并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防止因疏漏造成事故。
(二)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一要全面摸底,吃透情况。对全市建筑工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摸底,凡使用特种设备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单位,要将特种设备有关情况逐一登记造册,便于监管。二要定时监管,不留死角。加强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求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并反馈情况。三要跟踪督查,不走过场。除节日例行检查外,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还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复查,直到整改到位或停止使用为止。
(三)深入开展市政燃气专项整治。一要对全市市政燃气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排查企业是否取得合法生产经营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安全要求。二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及备案,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完善、落实。三要对市政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要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特别是大型商品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及群租房等人群密集地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督导相关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及自查自改。二要检查企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排查防护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以及消防设施损害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等问题。三要排查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深入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客观分析今年的气候特征,把牢把住关键环节,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并按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防患于未然。二要对重要部位、重点区域按需增设警示标志牌,对防汛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和防汛物资保障工作,切实做好城区排水防涝工作。三要加大汛期河道排水及城区防涝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辖区及时开展排水防涝工作,确保汛期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四要加强汛期值班,保持信息畅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城区汛情即时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防汛电话,保证通讯设施畅通。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树立"在岗一分钟,负责六十秒"的信念,严格遵守防汛工作纪律和交接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四、做好事故后续处置工作,严格安全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是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从以往的情况来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还存在处罚不到位、通报不及时等问题。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遂宁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报告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现场处置、敦促现场隐患整改,还应加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安全生产条件复核、行政处罚、事故约谈及通报上报等工作的督办;要按照"严执法,重处罚"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给予吊销资质证书或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对违法违规人员给予吊销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处罚;对事故责任企业及责任人员进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并公布,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记录企业和人员诚信共享信息。要将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信息全面及时的公开、公告,形成强大的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氛围,警示和教育从业人员。
生产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生产责任重于山,我们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务必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履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采取果断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安全生产的信心和决心,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持久战、攻坚战,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