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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遂市安监〔2015〕36号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遂市安监〔201536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园区安监分局,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经研究同意,现将我局《2015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47

 

2015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务实创新落实年,也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总体要求,结合《四川省依法治省2015年工作要点》、《中共遂宁市委关于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共遂宁市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为主题,紧扣安全生产依法治理问题,全面推进法治遂宁建设。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体系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源头管理制度,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各科室负责;完成时限:201512月)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依法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决策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律框架内。对重大事项实施开门决策,公开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邀请有关专家、公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决策,充分听取其意见,使决策事项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法宣科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三)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会议前学法制度,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的集中学习,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法宣科负责;完成时限:201512月)

(四)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六五”普法等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倡导和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氛围。(法宣科负责;完成时限:201512月)

(五)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法治宣教活动。结合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社区创建和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送安全法律、法规到基层、进企业活动。指导乡镇和企业将安全生产法规宣传到企业的班组、乡镇的村(社区)、社;指导企业建立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学法用法制度,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安全诉求、依法维护安全健康权益、履行法定义务。(法宣科负责;完成时限:201512月)

(六)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以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新要求等为主要内容,对领导干部、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安监督执法人员、乡镇安办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业务培训,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法宣科负责;完成时限:201512月)

三、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

(七)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再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该精简则精简,该下放则下放,该取消则取消。规范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规范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网上运行办理。(法宣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1512月)

(八)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并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横向联合执法、上下联动执法和执法案件移送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回避、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等程序性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要求,使用统一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执法支队负责;完成时限:201512月)

(九)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按照省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规范》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平等原则、比例原则,确保大致相同的违法行为适用法律大体一致。(执法支队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严厉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活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在新闻媒体曝光。每个县(区、园区)至少组织报道一次,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市局全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曝光。(执法支队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1512月)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重点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管理,着力解决法律法规适用不当、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事故调查不规范、案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执法支队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1512月)

四、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

(十二)拓展安全生产政务公开范围。坚持安全生产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上网公开所有安全生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事故信息、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等。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公开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供公众查询。(信息中心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队伍建设

(十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的“保健医生”作用。(法宣科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针对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探索采取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等办法,以及采取政府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等做法,多措并举,确保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县、乡下移,推动安全执法关口前移,保证安全生产领域加大执法力度的需要。(执法支队负责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1512月)

六、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落实

(十五)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监督。依法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从严问责。(法宣科负责;完成时限:2015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