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近期,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办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森林防灭火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查分为两组,对5个县(市、区)、3个市直园区、40个县直部门、16乡镇(街道)和17家林区生产经营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督查组发现,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市直部门对森林防灭火工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昌“3.30”森林火灾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9月18日对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会议批示精神,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细化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并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对森林防灭火进行了重点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压紧压实了安全责任。针对春节、清明重点时段农村上坟习俗,对因祭祀可能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区域,采取“封住山、盯住坟、管住人”等方式,设卡对进山人员进行逐一登记或扫描“防火码”,制作便携式焚烧笼(铁皮桶)和矿泉水发放到各祭祀点,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乡镇(街道)和林区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拉横幅、放广播、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板、并设置定点宣传点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相关力量对林区重要火灾隐患点设置隔离带,对重点坟区、火灾隐患集中区的隔离带在划分隔火区块。建成扑火救援队伍,并对专业扑火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加强了护林员巡查管护力度。进一步强化了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多措并举,全面排查了全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
“但个别地方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资料整理归档不完善、应急扑救准备不充分、专业化程度不高等等。”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风险隐患和问题,督查组第一时间反馈给了相关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