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遂宁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遂宁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方案》明确将本次检查督导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相关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各县(市、区)、市直园区采用“A查B,B查C”的方式同步开展交叉检查,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第二阶段,市级交叉全覆盖检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安排,异地交叉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实地检查;第三阶段,省级督导抽查。迎接省级督导组,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根据《方案》,本次检查督导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组成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采用“集中执法检查”、“执法+服务”、定期异地交叉互检等手段,严密管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实现4个100%。
本次检查将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处罚,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对账销案。对企业发现并已实施整改或正在按计划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不予处罚;对未开展自查的和检查新发现问题隐患的,以及企业未明确整改计划、整改计划与实际不符、未按整改计划时限完成整改的,严格执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