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3日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遂安监〔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防汛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遂安监〔2018〕88号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防汛值班值守

工作的通知

市安全监察执法支队,机关各科室,信息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局安全生产防汛值班值守工作,增强汛期值班值守人员的责任意识,现结合《遂宁市安监局值班值守工作制度》(遂安监〔2018〕18号)和汛期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作如下补充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在七、八、九月汛期期间全局实行领导周带班,全员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为当日8:30至次日8:30。

二、值班期间注意事项:

(一)值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面对面把当日值班情况和重要事项交接清楚,及时填写《值班日记》,并在《来电记录本》中记录清楚来电情况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来电、来访、上级预警传真后,应及时报告局主要领导、值班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值班领导指示做相应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三)值班期间要定期与不定期抽查县(区)、园区的值班值守情况,并做好记录;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四)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段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12:00和18:00务必向市委总值班室(电话:2988820,传真:2988839)、市应急办(电话:2225030)、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317618)、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电话:2225198)报告本地系统情况,同时向省安监局值班室报告(电话:028-86632449,传真028-86645559)。

三、值班纪律

(一)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

(二)因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脱岗、误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禁在值班期间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四)局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值班未在岗在位的,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值班人员因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或处置不当,给我局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因公外出、公休、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的,请到局办公室报备,值班顺延。

(二)值班人员值班后补休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值班一天,补休一天;带班领导带班一周补休一天。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