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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全市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全市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成都彭州市丽春镇正福养猪场“4·13”较大中毒事故等近年来有限空间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有限空间事故易发领域,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完善设施设备,强化宣传培训,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及任务分工

即日起至2024年5月底,对涉及有限空间(密闭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整治,分行业领域聚焦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场、户)〔含化粪池、沼气池、匀浆池、储液池、厌氧池、暴晒池、发酵床、化尸池、刮粪槽、沼液车、青储饲料池(窖)、饲料加工车间等〕。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含污水池、发酵池、腌渍池、罐体、仓库、下水道等)、造纸生产经营单位(含污水调节池等)、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含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沟等〕。

(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等监管领域的有限空间。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工程(含人工挖土孔桩、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和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的隧道、地下管廊等)、市政设施〔含渗滤液收集井、焚烧锅炉、渗滤液调节池、排水管渠、供水管线、集水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雨污检查井、生活污水井,燃气管道、燃气储罐、缓冲罐、脱硫塔、冷凝塔(箱)、分离器,以及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的地下水监测井、蓄水池、化粪池、排水泵站、地下管沟、暗沟、地坑、涵洞、阀门井、闸井、窨井〕。

(五)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水电站(含地上有限空间,如取水口、前池、调压井、输水管道、冲砂泄洪孔、GIS 室、拌和楼搅拌罐、发生氨泄漏的场所、水泥和煤灰储存罐、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化学试验室等;地下有限空间,如机坑、蜗壳、机组尾水锥管、技术供水循环水池、渗漏集水井、检修集水井、坝基集水井、厂房消防水井、廊道、地下洞室、电缆沟、生活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化粪池等;密闭设备有限空间,如透平油油罐、绝缘油油罐、主变事故油池、高位油箱、回油箱、储气罐、机组油槽等),结合机组检修安排实施。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如锅炉〔炉膛、炉胆、汽包(锅筒)、烟道等内部空间〕、压力容器(地面上固定式压力容器、罐体内部空间;埋地液化石油气储罐、地下储气井内部空间,空分塔内部空间;移动式压力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等罐体内部空间)、压力管道(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内部空间;埋地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开挖进行检验维修坑道、阀井等低洼有限空间)。

(七)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市境内的在建铁路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含隧道、涵洞以及人工挖孔桩、预制小箱梁作业等)。同时,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船厂(船舱内)的有限空间。

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所辖领域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整治重点事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安委会要统筹开展本地专项整治,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但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要及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开展有限空间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各地各有关责任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对有限空间(密闭空间)开展“拉网式”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摸清有限空间数量、位置、类型和危险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和公示,制定并落实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强化有限空间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措施,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全力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二)狠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操作指南),带头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带头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作业人员的职责,以及安全培训、作业审批、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要求。

(三)聚焦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全过程管控,作业前认真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作业;认真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使作业人员熟知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程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作业过程中落实现场专(兼)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情况;作业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对危险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严格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严禁盲目施救。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委外包单位要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考评。特别要严格落实畜禽粪污贮存池清掏报备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业主或农村居民在清掏化粪池、沼气池、青贮池等前,必须按要求报告所在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必须派出安全督导员在现场督导清掏工作。清掏工作必须由专业清掏队伍清掏或在专业清掏队伍指导下科学清掏,严禁私自清掏。

(四)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有限空间事故案例的日常宣传警示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科学自救互救能力。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和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安全培训力度,全面学好用好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操作指南)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定期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和畜禽粪污化粪池安全科学清掏、规范使用、科学施救等安全生产常识,不断提高村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切实营造“人人知晓有限空间风险”的浓厚氛围。

(五)完善安全设备设施配备。规范设置警示标识,重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有限空间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必须按要求配齐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坠落防护用品、其他个体防护用品和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装备等。

(六)加快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改进作业方式、优化设备设施,建设应用有限空间在线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有限空间作业在线审批、视频监控、数据监测、入侵报警等功能,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七)加强问题隐患举报奖励。督促涉及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并加大内部奖励力度。对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报告或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举报人,并对有功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系统进行安排部署,细化整治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委会“双主任”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以县(市、区)、市直园区为单位推进专项整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发挥“乡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联动机制作用,充分形成工作合力。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提升检查质效,严格监管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我市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机制,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重点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汲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批同意方可恢复作业。要综合运用“一案双罚”、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手段,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推动以案促改。

(三)加强督导问效,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对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明查暗访,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做到真查问题、查真问题,并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市安办要综合运用“两书一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各市级责任单位及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安办,6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主要包含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报送至市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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