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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5-09 14: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遂宁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遂宁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遂宁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开创安全生产事业新局面的一年,也是《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17〕29号)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训词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遂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市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宣传活动,阐释加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级分期分批对新调整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防控

    (三)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实施搬迁改造工程。大力推进《遂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遂府办函〔2018〕32号文)实施,落实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措施,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一张图一张表”建设。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年的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工作。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和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改提升和关闭退出,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工贸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强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与工贸企业重大风险管理。〔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深入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贯彻落实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两客一危”、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等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渡改桥等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开展《遂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加快推进公交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在道路客货运输领域研究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开展内河涉客运输船舶运输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实施铁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遂宁车务段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加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方案编制及实施等源头问题。组织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激励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建筑施工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推进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企业、商贸流通、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十大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配合省地震局监测中心加强对震情监测预警和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粉尘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加强城镇燃气、渔业船舶、农机、沼气、电力、旅游、民爆物品等领域的治理。〔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等大型活动和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并随时做好视频调度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的相关工作。〔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细化落实

    (十)优化整合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事项,组织开展对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的2019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遂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遂委办发〔2018〕31号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履职清单、履职档案责任制,继续执行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度。改进安全生产巡查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上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抽查。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全市重点项目服务。〔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按照《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17〕29号)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改革,2019年完成10项重点任务,推进我市改革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每项举措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成效。〔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依法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加强事故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行政执法统计直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事故统计信息,提升事故直报率和报送质量,更好发挥事故预警作用。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对安全监管机制的探索创新

    (十五)建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立交通运输、烟花爆竹与危化品、消防、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工业企业、商贸流通、教育和体育、农业农村、特种设备、食品药品11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究解决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专委会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配合)

    (十六)严格规范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指导各县(区)、市直园区科学合理运用执法措施,严防执法过程中的简单化、“一刀切”行为。〔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专项“回头看”检查。〔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加快成果转换和推广运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试点示范建设。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建立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科技的推广应用

    (十九)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智慧消防建设。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地区和行业重大安全风险联控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监测。〔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实用产品。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预防支撑基础设施。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推广应用泄漏遥感探测、罐区紧急切断、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有关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动“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推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技术防范能力。〔有关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的提升

    (二十二)强化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省和市本级财政对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投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加快制定《遂宁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市级相关部门立足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职责,分析研判形势,切实完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源头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城市安全应急管控等长效机制。加强城市双修、海绵城市建设、综合交通枢纽等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监管;完善城市安全预警与应急平台功能,整合消防、防涝、城镇燃气管网、综合交通枢纽、大型综合体、城市高层建筑、隧道桥梁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监测数据,完善远程监控、远程指挥、应急会商、协调决策等功能。〔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提升标准化质量,企业对标自查自评,监管部门把牢把严标准化验收关,对标准化不重视,标准降低的企业要取消标准化达标资格并进行摘牌处理。各县(区)、遂宁经开区分别组织50家,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分别组织40家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试点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平等协商机制,动员职工群策群力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继续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加大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船型、车型标准化和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深化农机、公路水运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应急管理。加快构建现代应急管理体系,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宣传,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水上应急救助能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巩固提升社会救援力量。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装备,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拉练)。〔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基层。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森林防火宣传“三进”(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共青团遂宁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林业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二十八)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相关规定,健全落实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充实配强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各类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制,建立或明确监管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推行市派驻工业园区执法、县(区)派驻重点乡镇(工业园区)执法、成立片区执法中队等方式,切实增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强化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督促一线在编执法人员到岗履行监察执法职责。〔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加强资金、设备和人员等保障。〔各县(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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