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应急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规章草案。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7.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察、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央、省在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市应急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制度。在前期全面推行基础上,聚焦末端落实、提
质增效目标,规范最小应急单元,建好用好安全生产“五预”信息系统,指导抓好镇村和企业风险预判、安全预警等长效机制。
二是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制度和推进机制要求,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深入谋划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三是推进化工园区信息化监管。持续完善化工园区信息平台,企业特殊作业、人员定位等系统建设,大力推进机械化减人和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和风险。
四是扎实推动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分行业打造一批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实现所有生产和仓储类工贸企业建立应用双重预防机制。
五是全面做好新一轮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发布2025年防火命令,健全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持续开展重点目标、重点区域的林下林缘可燃物清理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实现“零伤亡”“零火灾”目标。
六是做好汛期防汛抗旱工作。加强主汛期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督促行业部门针对强降雨期间易发多发险情的重点部位加大巡排查力度,在高风险区域前置队伍物资,努力实现“零伤亡”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是全面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依据应急管理厅等14个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应急〔2024〕37号)要求,2025年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市级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和报审报批。
八是持续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持续推动“1+8+95+N”五级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2025年救灾物资采购计划,提升重点区域救灾物资保障能力。
九是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安排部署。待应急管理厅出台相应配套文件后,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推动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安全风险防范、救援队伍实战、应急处置、支撑保障等五种能力。
十是持续抓好国债资金和项目包装争取。推动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轮采购,抢抓“两新”“两重”和“十五五”规划机遇谋划包装一批重点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应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遂宁市应急管理局、遂宁市减灾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应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5.80万元、上年结转192.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4.52万元。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718.5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12.40万元,主要是减灾中心2名同志退休、结转结余金额减少和部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移至共同专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应急局2025年收入预算1718.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2.72万元,占11.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5.80万元,占88.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应急局2025年支出预算171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52万元,占79.58%;项目支出351.00万元,占20.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718.5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12.40万元,主要是减灾中心2名同志退休、结转结余金额减少和部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移至共同专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5.8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4.5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应急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718.5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25.56万元,主要是减灾中心2名同志退休、结转结余金额减少和部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移至共同专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6万元,占7.40%;卫生健康支出50.65万元,占2.95%;住房保障支出106.19万元,占6.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4.52万元,占83.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8.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医疗费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万元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医疗费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4.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及参公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33.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作福利支出等人员类经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5年预算数为211.5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考试考务服务费、专家服务及委托业务经费等。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7.1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保障服务、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经费、专家服务和委托业务经费等。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025年预算数为45.73万元,主要用于:消防救援装备购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7.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9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大型客1辆、货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0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其他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7.02万元,其中:会议费8.5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差旅费60.12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37.04%。主要原因是落实精文减会政策。
(二)培训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9.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应急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1.3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11.06万元,增长69.29%。主要原因是原非定额公用支出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管理。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应急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应急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应急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5个,涉及预算1525.8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8个,涉及预算1067.53万元;运转类项目37个,涉及预算458.27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医疗费补助。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等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