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曝光!(第11期)遂宁曝光一批道路交通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当前已进入暑期旅游高峰期,客货运输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醉酒驾驶、占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部分运输企业存在车辆超期未检、违法行为未处理等问题,安全风险较高。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射洪市交通运输局排查出一批道路交通领域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现予以曝光:

违法突出车辆

高风险运输企业

违法违规行为案例:


案例一: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处置情况:

驾驶员宋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射洪市交通运输局对驾驶员宋某作出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出租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处置情况:

出租车驾驶员梁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射洪市交通运输局对驾驶员梁某作出罚款2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处置情况:

张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川渝地区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等五张清单》,射洪市交通运输局对张某作出罚款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货车违法违规改装

处置情况:

蒲某的行为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射洪市交通运输局对蒲某作出罚款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事故多发路段

市城区

明月路、玉龙路、中环线水寨门路段、国道247“双辉建材”岔路口、国道246新桥镇十字路口、明月路康年外人行横道、通善大桥、滨江中路、滨江南路、玉龙路象山路口人行横道、渠河路和宁桥人行横道、通德大桥、象山路中环线全段、国道318线大磨山段、二井沟路段、机场东路、机场南路、明星大道、西山南路、遂安快速通道、物流大道、玫瑰大道、城南客运站周边。请减速慢行,安全驾驶。


安居区

国道247线黄雀岭路段、遂安快速通道全路段、国道318线二水磨段、国道318线唐河坝路段、安北路与聚安南路T字路口、安北路与解元路T字路口。请减速慢行,安全驾驶,注意避让行人。


射洪市

恒滨路与平安街交叉路口、滨涪路与家和街交叉路口、沱牌大道金家路口、南涪街与滨涪路交叉路口、国道247沱牌镇白石桥至魏家营、国道247凉水井路段,易发生交通事故。请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安全驾驶。


蓬溪县

城区普安大道新县医院路段、将军路与香溪路交界处、国道350线五家湾路段。请减速慢行,小心驾驶。


大英县

大英至隆盛快捷通道赵家坝大桥、杨河路(杨家桥到河边路段)、蓬云路、采和大道。请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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