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5年度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单位和市(州)不在此评审范围内。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四川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在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报送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一)网上申报途径: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二)网上申报时间:2025915日—1015日(逾期不得补报)。

    (三)市(州)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央属驻川单位网上初审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4日。

   (四)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117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市(州)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央属驻川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14日。

   (六)申报人缴费时间、缴费方式、资料报送时间,评审答辩工作安排,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另行通知。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应急规〔2023〕6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应急管理厅官网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省内的省外国有企业注册,报单位注册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国有企业注册时,报所属层级国资委审核;各级应急管理局、省级主管部门、央属驻川单位、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四川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运用档案管理、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等,对其品德、能力水平、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四)主管部门审核。

    市(州)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需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请先自行下载《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申报人须于20251015日前将《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于20251024日前报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办)。由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统一组织专家开展破格申报资格认定,确认破格申报资格后,方可参加后续正常评审。

     (五)评委会审核受理。

    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评审表报送。

    申报人按照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办后续通知完成缴费后,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上交至各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办

   (七)组织评审。

    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按规定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并召开评审表决会议。评审表决会议结束后,对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的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适时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评审表》领取通知,申报单位或申报人领取《评审表》后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A4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证明材料:

    1.近六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2.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复印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职业资格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供与申报年限一致且聘任到相应岗位上的聘书或聘任文件。

    3.申报人加盖单位印章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各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和核实。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4.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3000字以上),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相应栏目。

    5.业绩成果及佐证材料。根据《基本条件》第六条第七条的要求,提供本人能力业绩佐证材料,能力业绩内容应包括: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三个方面(以近5年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业绩成果佐证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每项业绩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对涉及本人角色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部分需重点标识)。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其中,论文论著方面,论文需提供本人发表的原文含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论著需提供本人撰写的主要章节(含完整的论著封面、目录、版权页)未发表论文的人员,需提供完整的各类报告等。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经济效益证明方面,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6.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当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7.满足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8.单位公示情况证明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单位审核时上传,纸质材料需打印)。

    9.所在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10.享受倾斜政策、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申报信息”栏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同一材料不要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

    (三)装订要求。申报证明材料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按顺序统一装订成书本样式,侧面(书脊)注明申报者姓名、安全工程高级/高级工程师,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连同《评审表》一起用牛皮纸袋封装,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贴于纸袋封面。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每人次收取评审费320元(含答辩费8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现场收取。

    七、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高评委报送,如多头报送,所评结果无效。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且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三)申报人须如实提交材料并承担不实后果。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严肃、慎重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其中,凡伪造虚假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等,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经第三方检测平台查实论文存在学术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通过应急管理厅网站向社会公开,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对已取得安全工程级或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有关时间计算的规定。

    1.任职资格起止时间:申报人员现有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例如,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高级工程师,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则需在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工程师职称。

    2.申报材料中的业绩成果、学术论文(须见刊)、论著(须出版)等计算起始时间为任现职以后,截止时间为20251015日。凡不属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学术论文、论著、荣誉称号等不需提供。

   (六)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申报的企业人员,申报职称时职业资格需在注册状态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其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和注册单位须为同一个单位,若三者不一致,需提供上述单位之间存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请参评单位及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28-61511225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电子邮箱:syjtgpw@163.com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9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