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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丨遂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基础,强化“两个根本”,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结合全市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聚焦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实施治本攻坚“十大行动”,着力在风险防范、制度机制上补短板,着力在责任落实、安全文化上夯基础,着力在安全科技、安全工程上增实效, 着力在安全理念、安全素质上促提升, 压紧责任链条, 堵塞监管漏洞,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意识更加强烈;“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持续健全,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更加夯实,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风险防控更加有力, 科技支撑更加到位,共建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任务分工

遂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一组织,市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办”)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工作。对于事故总量较大、风险较高以及涉及环节链条多的重点行业领域,要按照“一条主线、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直部门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 子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落实。子方案中要进一步细化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中,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还应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三年行动提供支持保障, 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已部署开展的, 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确保全面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行动

1.全面健全落实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机制,将其纳入年度专题学习重点任务,作为党政正职 和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强化考核问效,引导深学笃行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2.不断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工作,将其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宣传工作重点任务,作为安全主题类宣传活动重要内容,并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 邀请资深专家、学者宣讲,开设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开展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健全完善行动

3.推动出台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等地方性法规,鼓励相关行业领域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完善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推动落实遂宁市《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等标准。聚焦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重点行业领域, 紧盯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健全完善一批管用、实用、有用的安全生产制度办法。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4.采取会同市委党校集中培训、工伤预防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同步组织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培训,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开展“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仓储、粉尘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和宗教活动场所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 年,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货运输企业、风险较高的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5.综合施策强化重大风险源头管控,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并常态化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的闭环管理,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突出抓好化工产业转移等源头风险防控,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6.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工作机制,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研究、定期分析研判、每季带队检查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任务清单,强化闭环管理,推动企业主动排险除患。

7.加大对重点问题隐患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 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8.健全事故隐患数据库, 整合企业自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各渠道信息,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实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逐条整改销号。

9.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采用“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 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进展缓慢的,综合运用“两书一函”、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手段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对未开展排查、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部门或生产经营单位,参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4 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 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2025年底前有效控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 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0.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钢铁、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安全运行状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监测预警,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监测预警,以及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完成市级智慧消防体系建设;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切实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11.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民爆、隧道施工等重 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 化减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化工企业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提升,开展高危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加快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进“九小场所”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应用主动安全装置,开展电气焊扫码作业、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试点,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2.推动设备更新换代,加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工艺和设施设备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

13.大力实施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网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14.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工贸、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整治,突出抓好城镇燃气供应端、输配端、用户端全链条监管,加大道路交通领域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信用管理,强力推进高层建筑、 文物古建筑、“九小场所”等火灾隐患治理、消防器材配备,防范油气长输管线、 铁路沿线、工程营地、违法外包等风险, 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等管理, 解决突出问题。

(六)开展安全生产机制优化和监管提能行动

15.持续激发体制机制活力,突出“一件事”全链条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动态厘清新兴行业和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持续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 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发挥网格管理优势加强末端治理。

16.大力推行安全生产“五项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机制,规范联合检查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健全完善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机制,通过政企座谈、调研走访和抖音、微信、群众举报、12345热线等多渠道, 敏锐关注涉安信息, 提级办理重复投诉问题、热点问题,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并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积极性。健全完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联动机制,探索“报办分离”“乡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干部、网格员主动发现上报隐患问题,属地和部门积极推动解决,形成良性互动、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举一反三”隐患整治机制,深化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复盘和警示教育,汲取市内外各类事故隐患教训、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17.强化常态化专业化监管,优化完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执法、专家支撑、常态监管等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强化部门监管能力提升,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部门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部门履职制度化规范化。

18.持续提升综合监管质效,优化市县两级安办专班组织架 构和实战化运行机制,加强人财物保障, 健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风险研判、工作调度等机制,充分运用“两书一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纠治安全领域“四重四轻”问题,推动日常监管到位、各方责任落实。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9.围绕安全技能、组织疏散、初起火灾处置等重点内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培训。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积极对接使用“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 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推动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

20.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安全问题的, 应当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和退出要求,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21.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修订完善并按照预案内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推进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小微企业实行风险联防联控,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2.全面推广应用四川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遂宁市双重预防清单管理系统,实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信息化、清单化、 台账化管理。积极应用“遂宁安全码”,准确掌握企业基本信息、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情况,不断提升精准化、专业化督查检查能力。推动企业持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全员岗位责任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常检查清单等,实行照单操作、闭环管理。

23.持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导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更新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制度,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2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5.细化“九小场所”、物业服务等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加强“九小场所”等小微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置和维护、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以及检维修作业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整治,把安全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强化人员密集的小企业、小场所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提升小企业、小场所风险防控能力。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6.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在三年内通过采取会同市委党校集中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 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市级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27.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

28.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非现场执法方式推广应用力度,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严格精准执法。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29.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0.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乡镇(街道) 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 人员力量统筹建设。补充更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在特殊领域配备无人机等高科技执法装备,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1.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方式方法,做到全民学安全、懂安全、讲安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32.推动在市县两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育。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充分运用先进技术发布预警信息,建好用好小区“应急广播”,健全完善基层社区、小区末端“喊醒叫应”机制,以小区、楼栋为单元抓好消防演练,提升小区(楼栋)火灾打早打小能力,提升居民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等工具,强化安全知识、防溺水和一氧化碳中毒宣传。

33.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 在全市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三年行动作为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任务抓紧抓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健全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多方联动 推进落实。市安办要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要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市安办备案。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听取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 强化跟踪问效,全力推动本地区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三年行动的人、财、物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落实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细化支撑保障措施,推动重点工作落地实施,持续深化“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要 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坚持系统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上持续用力, 以开展三年行动为  契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完善各类安全标准、技术标准,健全常态化工作制度。要适时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水平,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激励约束并重,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向激励与问效问责并举,按规定对三年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提拔晋升。要强化示范引领,加大先进典型通报表扬和宣传力度,激励各级干部主动作为。市安委会将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 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曝光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落实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全力确保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子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市安办汇总后统一印发。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安委会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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