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遂宁市2025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5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要求,现将遂宁市2025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公告如下:
一、复核时间
2025年7月22日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二、复核地点
遂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楼一楼(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南路119号)。
三、人员范围
截至2025年7月18日18时,已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注册报名成功且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
四、携带材料
招录对象如实携带相应材料参加现场复核,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以及逾期未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的,复核不予通过。
(一)必备材料。
1.系统生成的准考证(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遂宁户籍人员,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制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各1份(户口属集体户的招录对象,须携带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印章)。
(二)按各报名类别提供的材料。
按社会青年类别报名的招录对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高中及同等学历毕业证遗失的,必须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学籍、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遗失的,必须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2)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个人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参加统考统招相关材料(加盖学校学籍专用鲜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专升本”招录对象须提供专科入学招生录取名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联系所在学校档案馆复印领取)。
(4)学历验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相应学位的,须提供学位验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在线验证并打印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全国技工院校(含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须提供查询报告(登录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
按退役士兵类别报名的招录对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退役证遗失或退役证信息不正确的,必须提供原单位服役证明原件、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出现役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参加统考统招相关材料(加盖学校学籍专用鲜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专升本”招录对象须提供专科入学招生录取名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联系所在学校档案馆复印领取)。
(4)学历验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在线验证并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相应学位的,须提供学位验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在线验证并打印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全国技工院校(含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须提供查询报告(登录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
按高校应届毕业生类别报名的招录对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遗失的,必须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学位证明)。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按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招录对象须提供毕业后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无社保缴费记录的证明,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单位,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3)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因学校工作安排尚未收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现场复核。
(4)参加统考统招相关材料(加盖学校学籍专用鲜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专升本”招录对象须提供专科入学招生录取名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联系所在学校档案馆复印领取)。
(5)学历验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相应学位的,须提供学位验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凡通过春季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单独招生等形式考入就读高校并取得学历或相应学位的,均不属于高校应届毕业生类别。如故意隐瞒填报影响正常招录秩序,现场审核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三)其他可提供的材料。
1.立功受奖材料(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须提供三等功证书、奖章、通令、喜报和个人奖励登记表,不能提供的不予认定。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相关服役档案材料到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印即可。
2.招录对象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的须提供所在组织出具的身份证明。
3.“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获取:http://zwfw.cscse.edu.cn)。
5.招录对象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外就读的高中(中专、职高),须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学籍、学历证明。
6.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档案材料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和《优先录用申请书》(详见附件1),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者,其优先录用资格将不予认定。
五、身体初检
对通过现场复核的招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身体初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有关标准执行,身体初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审核通过。
招录对象如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为不合格。身体初检前一天务必清淡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有关要求
(一)遂宁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审查工作,请广大招录对象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现场复核,谨防上当受骗。
(二)现场复核必须由招录对象本人到场(家长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替招录对象参加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本人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三)招录对象现场复核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存在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通过现场复核的人员,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对象入队承诺书》《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上签字和按捺手印。拒不签字和按捺手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录对象和家长务必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按照要求的时限和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
请招录对象主动关注、及时查询遂宁市应急局官方网站(https://yjglj.suining.gov.cn/)最新消防员招录信息。如有疑问请拨打遂宁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0825-2680016。
附件:1.现场复核范围
2.身体初检标准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对
象入队承诺书
4.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遂宁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9日
附件1
现场复核范围
一、身份复核
(一)本省户籍身份复核。报考对象本人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口属于集体户口的考生,须携带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重点复核身份证号是否与户口本上身份证号一致,复核身份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以上不一致的认定为“不合格”;复核户口本户籍所在地是否为本市(州)户口,不是本市(州)户籍的报名对象,当地招录办不予受理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告知其到户籍所在市(州)参加招录考核。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并及时补办。
(二)外省户籍身份复核。报考对象本人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本人居住证原件,重点复核居住证内容是否与身份证一致,复核身份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以上不一致的认定为“不合格”;复核居住证的真实合法性,居住证必须为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制式居住证,任何纸质居住证明、暂住证等均认定为“不合格”。
(三)退役军人身份复核。报考对象本人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退役证原件,重点复核身份证号是否与户口本上身份证号一致,复核身份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以上不一致的认定为“不合格”;通过退伍证复核退役军人身份是否属实,提供虚假退役军人身份信息的,认定为“不合格”;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原部队出具的有效服役证明材料、武装部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四)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审查。报考对象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证明材料,2023年至2025年全日制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证明材料(本科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明材料),重点复核2023年至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是否产生用工劳动关系,有无缴纳社保记录等。单招、五年一贯制高职、“3+2”分段制高职等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的,视为“不合格”;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进入专科学校就读,毕业后通过专升本考试并于2025年本科毕业的,视为“合格”;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进入专科学校就读,毕业后通过专升本考试并于2025年本科毕业的,视为“不合格”。
二、年龄复核
(一)社会青年报名对象。复核报名对象身份证,高中及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经学信网能够查询)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年龄放宽至24岁(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在规定年月范围内出生的均认定为“不合格”。
(二)退役士兵及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对象。复核报名对象身份证,年龄放宽至24岁(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在规定年月范围内出生的均认定为“不合格”。
三、学历复核
(一)高中及同等学历复核。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毕业学历的报考对象,需提供本人相关毕业证书,复核毕业证书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毕业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二)非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复核。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对象,需提供本人相关毕业证书。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输入毕业证书编号,复核报考对象毕业证书的真实性。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复核。报考对象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未产生劳动关系且未缴存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输入毕业证书编号,复核报考对象毕业证书真实性。
(四)在校生学历复核。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且符合招录条件的报考对象,复核其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对象需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新录用消防员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因此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录用入职后,5年内不得离职复学。
(五)留学生学历复核。有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关学历的报考对象,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复核其学历认证证明材料编号是否与报名填报的学历认证证明编号一致,不能提供学历认证证明材料或编号不一致的,认定为“不合格”。
(六)必要证书丢失补办。报考对象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办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落款盖学校鲜章)。不能提供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或有效的学历证明的、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结果有误的、证明材料要素不齐全的、毕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均认定为“不合格”。
附件2
身体初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一、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半月板损伤;
二、经常咯血、肾炎、结核病、近2年内患过肝炎;
三、遗尿病(近五年常有尿床)、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五、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含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当天);
六、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有明显缺陷、异常。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部分摘要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身高(米)²)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双足并拢不能完全下蹲,或勉强下蹲不稳者,可调整下蹲姿势(双足分开不超过肩宽),调整姿势后能完全下蹲或轻度下蹲不全者,陆勤人员合格(臀肌挛缩综合征、跟腱短、下肢关节病变等病理性原因除外)。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五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第三十六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合格。
附件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拟录用对象入队承诺书
我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示录用后保证按时报到入队。入职后,主动适应队伍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增强本领、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觉服从分配去向和工作安排。知悉并接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中明确的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措施。
如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不签订入队承诺书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附件4
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本人 ,户籍地 省 市(州)县 (市、区)/经常居住地 省 市(州) 县(市、区),身份证号: ,现报考2025年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本人已认真阅读《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5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同意并接受关于工作地点安排的相关政策规定。本人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我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如被录用,自愿服从录用单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调配工作地点。如不服从调配,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并按捺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