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市安监〔2015〕109号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遂 宁 市 红 十 字 会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应急救护共建安全社区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安全监管局(分局)、红十字会:
现将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遂宁市红十字会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应急救护共建安全社区的通知》(川安监〔2015〕115号)转发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联系,积极沟通。要结合各地安全社区建设的实际,加强与安全社区建设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督促指导安全社区建设单位强化应急救护共建工作。
二、整合资源,合力推进。要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找准安全社区建设与应急救护工作的结合点,合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建设和应急救护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突出对应急救护人员的培训教育,建立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红十字会
2015年12月28日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