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监〔2016〕58号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执法支队、机关各科室、信息中心:
为全面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和有效处置能力,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现成立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兵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杨哲喜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陈 琦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胥 敏 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
陈 强 执法支队支队长
许多全 总工程师
成 员:王和国 安监科科长
李 彬 危化科科长
孙梦雪 法宣科科长
曾智勇 职安科科长
刘 彬 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吴 敏 办公室副主任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局领导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应对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根据分级响应程序,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监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部署、组织、指挥突发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完成省安监局、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为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局应急处置工作;各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分管工作范围,负责相应类别突发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成员按照职责协助组长、副组长落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防范、处置的具体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许多全同志兼任应急办主任,应急办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各科室按照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分组
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分组:现场指挥组、协调保障组、抢险救援组、新闻发布组。成员分别如下:
(一)现场指挥组组长:杨哲喜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组长:陈 强 执法支队长
成 员:刘 彬、吴 敏、杨世海
现场指挥组应当赶赴现场,了解现场情况,确定处置措施,并根据需要调整或调集力量。研究并制定预防事故扩大的措施。
(二)协调保障组组长: 陈 琦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组长: 王和国 安监科科长
成 员: 向兴国、蒲明、郑雅心
根据现场指挥组的指令及时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其他社会力量参加突发事故事故现场保障工作。 组织做好事故的控制、消弭和化解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组长:许多全 总工程师
副组长:王卫卫 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舒建梅、夏 宇、邓 丽
组织征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调集市内的抢险救护器材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调度应急物资。
(四) 新闻发布组组长: 陈 琦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组长:孙梦雪 法宣科科长
成 员:李 刚、王华英、徐晓婉
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发布事故现场信息,传达上级的命令和通告。发布对受害群众的安置、救助信息及对安全事故的处理意见。稳定受害群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突发重大事件,当事人立即上报局应急办,局应急办按照事件性质上报当日带班领导、主管领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具体情况后提出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如无须启动应急预案,直接安排相关人员落实;如需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迅速指派相应的小组先期介入,组织实施相应应急预案。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