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监〔2016〕18号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及信息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安监(分)局:
现将《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信息统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于每月底上报应急管理及信息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在2016年12月25日前上报应急管理及信息统计工作年终总结,市局将每季度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4日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信息
统计工作要点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以“一案三制”和应急执法为抓手,落实企业应急主体责任,强化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联网直报工作,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信息报送能力。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制度。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应急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修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安全监管部门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强职能建设,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充实人员编制,发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
3.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强化应急管理 “三个必须”理念,即管行业必须管应急,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应急,管业务必须管应急,层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综合预案,督促企业优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强化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备案,确使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
5.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深化和健全市、县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功能拓展,积极争取落实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车和移动应急通信设备。
6.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加强专家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培训,积极组织专家参与日常应急管理及综合演习训练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灾情研判、技术指导、方案拟定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7.积极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使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重点企业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和企业员工掌握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应急管理人员运用法律法规、识别风险隐患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强化危化、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员工培训,提高操作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8.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投入力度。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安全费用提取等现有政策,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事故预警和队伍运行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建立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编制应急管理执法手册,完善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确使执法检查工作表格化、清单化、规范化、标准化。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将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应急设备设施建设纳入安全生产“三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10.加强救援装备建设。推动政府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大力引进先进的救援技术和装备,着力解决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精,大型装备、高科技装备缺乏,后勤保障能力较弱,机动作战和连续作战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大力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11.强化全市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通过采取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在应急队伍装备、资金和基地建设方面予以支持,着重解决应急救援队伍面临的经费不足、人员不稳等问题。
12.继续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市、县、乡三级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推动危化企业、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应急救援知识等方面的作用。
13.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性综合、专项演练和技术比武。以应急指挥机构和一线作业人员为重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战性综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指挥机构快速反应能力和作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
四、切实做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
14.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值班体系。全市安全监管部门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应坚持24小时专人应急值守,做到信息畅通,预测预警及时。
15.完善应对事故灾难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市、县、乡三级应急联动和跨区域、跨行业协调合作机制,提高救援效率。
16.加强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督促指导。坚持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总指挥领导下的组长负责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指挥程序。根据事故性质和等级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协调相关应急资源;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上报事故情况,确保科学、安全、高效施救。
17.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将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总结与评估报告,纳入事故调查报告一并进行通报,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信息统计工作
18.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把应急指挥和管理功能作为平台建设的重点,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应急处置远程指挥、应急预案电子文档专网备案和应急工作数据化管理,促进应急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19.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按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为全面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真实情况,所有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照“24小时入库、7天上报”的要求,由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登录直报系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