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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0-06-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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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规章草案。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7.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央、省在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制定完善遂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针对长期以来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部位专项整治,落实长效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和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把监管执法、责任追究、隐患排查、风险防控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夯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细化“三大责任清单”,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确保在2020年8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分层、分级、分类完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制定。

  3.切实加强考核巡查。健全完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优化整合安全生产与消防、森林防火工作考核事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中、省在遂和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创新安全生产巡查方式,开展2020年新一轮巡查,紧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消防等领域,提升巡查效果。对发现的政府和部门履责不到位的,强化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措施和整治未落实的企业进行严罚重处。

  4.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法制建设,改进执法方式,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进精准执法。合理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突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和事项。强化市、县两级执法队伍建设,配合推进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响应和开展“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摒弃简单、粗暴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 “三项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更透明、程序更严谨、取证更规范、裁量更合规、过程全闭环,不断促进执法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学习贯彻和落实《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手册(试行)》,严肃事故查处。

  5.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推动落实2020年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任务,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测巡航救助设施设备配备,构建全市水上交通应急救助体系;建立实施城市安全评估制度,定期排查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加大对各类工程的保障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6.严格危险化学品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及近年来各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严防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中、省自然灾害风险分析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健全我市风险分析会商制度,依托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监测预警设备,加强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增加监测站网密度。及时会同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主要涉灾部门每月月底召开自然灾害风险分析会商会,总结前月灾害、灾情,综合研判分析次月灾害风险形势,形成《自然灾害风险分析报告》,推动监测布局进一步优化,灾害监测预警水平不断提高。

  8.加快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现状和发展需求,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救援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加快制定《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分年度组织实施。推动遂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的制定,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能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推动遂宁化工应急救援队和观音湖水上应急救援队建设,提升全市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应急演练的组织指导,按照应急演练计划,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演练计划见附件)

  9.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级防灾减灾标准,建立完善市级标准,提升全市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等的防范水平和抗灾能力。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改造和提升质量,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科学增加各级避难场所数量,逐步实现全市应急避险保障全覆盖。积极做好应急物资保障,提升保障能力。协调住建局加强城市防涝基础建设,提升城市防涝能力。加强农业和林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功能恢复,提升抗灾减灾能力。统筹各类资源,推进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探索制定市级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特别是农村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深入创建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力争创建国家综合减灾示范县(区),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0.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建立“制度、规范、表格、台账”于一体的应急值班值守操作体系,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预警信息发布;健全完善值班值守工作机制,不断细化“岗位、职责、点位、流程”应急值守工作模式,健全各级突发事件应对响应机制。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应急值守专业人才队伍;加强重大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敏感时段应急值守抽查,着力实现应急值守“人员、车辆、装备、通信、后勤”等五个方面流程化、模块化、清单化,实现应急值守全要素、全保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处置。

  11.加强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一是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等各方面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应急管理提供坚实制度框架。二是配合专家团队做好《遂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努力在制度层面把握好“统”与“分”、“防”与“救”、“上”与“下”的系统关系,着力构建和谐统一、富有活力的应急管理“生态圈”;同时,在现有制度体系基础上,以我市与潼南一体化协作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军地联动、地企协作、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的制度体系。

  12.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全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配机制,推进物资储备系统与救灾物资保障管理平台有效衔接,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管理规范、调度有序、调运及时,有效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3.强化隐患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科学救援、高效救援”的要求,对全市自然灾害类、生产安全类、规上企业、重大防火单位等重点部位加强风险隐患辨识,建立风险隐患管理台账,提高应急物资储备针对性,提高预案准备、措施准备、队伍匹配“精准化”程度。

  1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该取消的行政审批一律坚决取消,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做好承接工作。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按照“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95%以上。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审批办理的能力、业务流程的优化、办理时效的提速等内容的培训,保证高质量办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件效率。

  15.健全完善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市委全会和市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出科普小课堂。认真做好主题日、“最美遂宁应急人”、 “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清单制管理工作等宣传报道。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安全宣传“五进”。

  16.强化政治引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三个表率”,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彰显政治机关定位,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推动工作,加快建设灾害事故防范救援能力体系,大力提升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

  17.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三会一课”等方式,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健全查改问题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引领作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平稳安全。

  18.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日常监督,制定个人廉政档案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持续开展“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加大对“文山会海”“庸懒散浮拖”等问题的整改力度,持续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聚焦提升营商环境,出台一系列有效措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和靠前服务,大力营造公平发展环境,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下属独立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遂宁市防灾减灾应急中心(2020年已更名为遂宁市减灾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4.30万元、上年结转241.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2.78万元。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356.27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1484.26万元减少127.9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41.04万元,上年结转减少268.86万元,其他项目综合减少0.1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1356.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1.97万元,占17.8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4.30万元,占82.16%。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135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48万元,占59.91%;项目支出543.79万元,占40.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355.18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1484.09万元,减少128.9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41.04万元,上年结转减少268.86万元,其他项目综合减少1.0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4.30万元、上年结转240.8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1.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114.30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973.26万元增加141.04万元,主要是安全监管增加59.0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59.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8万元,占5.26%、卫生健康支出30.78万元,占2.76%、住房保障支出64.13万元,占5.7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0.81万元占86.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2020年预算数为4.1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医疗费补助。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0年预算数为54.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19.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4.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0年预算数为10.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5. 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0年预算数为64.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6. 行政运行2240101,2020年预算数为460.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作福利支出、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旅差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40102,2020年预算数为201.4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专项支出。

  8.安全监管2240106(行政事业性收费拨款),2020年预算数为74.0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考试考务服务费支出。

  9.事业运行2240150,2020年预算数为178.3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福利支出、办公费等。

  10.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240199,2020年预算支出46.50万元,主要用于:辅助性服务费用支出、应急避难场所维修维护。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6.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5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9.62%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与2019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大型客、货车1辆,小型货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6.27万元,其中:会议费22万元,培训费18.47万元,差旅费45.8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292.86%。主要原因是中、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会议大幅增加。

  (二)培训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18.79%。主要原因是培训任务、目标、计划增加。

  (三)差旅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158.03%。主要原因是中、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量大幅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遂宁市安全监察执法支队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4.32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16万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应急设备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遂宁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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