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复盘分析市内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和市外重大或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抓好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市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重伤或有人员死亡的;
(二)市内发生没有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导检查发现典型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非法违法以及违规违章行为的;
(四)市外发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警示意义的。
三、工作职责
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复盘暨警示教育有关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安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本制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复盘暨警示教育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