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遂宁市气象局关于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14 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市直园区应急管理分局:

    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气象局关于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应急〔2022〕95号)精神,为切实提升暴雨、大风、干旱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拧紧扣牢责任链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警觉和更严更细更实的工作举措,解决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不足,有力有效防御暴雨、风雹、干旱等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实时共享机制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完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象预警信息,做到预警信息在同级和上下级之间的快速传递。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省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将获取的气象预警信息与气象部门融洽对接,实现暴雨、高温、对流天气等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实时共享。

    (二)建立红色预警防范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急管理(分)局在收到气象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报请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开展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对于已发布气象红色预警信息,却迟迟未启动应急响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按专项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三)建立灾害“叫应”机制。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红色预警信息以后,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本级防汛抗旱或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人,并通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气象局发布气象红色预警信息时,要及时提醒预警覆盖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的防汛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即时“叫应”到责任人,灾前到岗就位,组织人员的转移救援等工作,以免贻误最佳时机。

    (四)建立灾害预警发布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加大力度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高音喇叭、敲锣吹哨、手摇报警器、敲门通知等手段和方法,让预警信息以最快的速度直达一线群众,并协助指导做好村(居)民特别是特殊群体转移责任措施,做到预警转移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一)完善启动预警响应体系。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急管理(分)局在组织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时,要把气象预警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预警预报是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前置环节,能够为抢险救援赢得时间、争取主动。

    (二)加强预警与响应行动衔接。收到暴雨、对流天气等气象预警信息后,要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灾害风险综合会商研判,及时报请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收到红色预警以后,经进一步组织研判后,应果断执行关停、转移措施,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气象预警区域防范应对

    (一)增强指挥救援和救灾救助能力。要对本区域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再梳理、再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结合灾害特点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进一步优化细化重点区域、危险部位的应急救援方案,提升高效安全遂行抢险救援能力。灾后要及时统计、核实灾情并上报,视情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响应,全力保障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稳定。要加强气象部门要的工作联动,研判气象灾害实况和发展变化趋势,主动提供灾害救援现场专项气象服务,协同做好应急指挥救援相关工作。

    (二)大力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公众加强对气象灾害,特别是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灾害天气致灾风险、预报预警信息、灾害防御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切实增强公众正确识别、科学防范气象灾害风险。

    五、完善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科学性

    (一)建立递进式预警机制。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形成机理和变化规律研究,对短时强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预报预警,要递进式开展气象预报预警服务。重特大气象灾害发生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开展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衔接机制,推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和使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高效、科学、有序处置。

    (二)做好普查成果应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围绕自然灾害防治对普查成果的应用需求,结合行业部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共享,拓宽成果应用领域,积极完善基于致灾阈值的气象预警服务。不断完善普查成果在风险预警和评估、重点行业灾害影响预报、气候可行性论证、风险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使普查成果融入到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上,切实增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保障,结合我市灾害灾情实际,健全完善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细化工作目标,压实行业部门责任,确保科学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切实做好灾害天气防范应对督促检查工作,应急、气象等部门要求建立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机制,通过暗访督查等多种方式,确保各类预警和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严格按照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密切监视气象趋势变化,密切关注并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确保有预警就有响应、有行动、有反馈,形成工作闭环。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遂宁市气象局

    2022年8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