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编制原则与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编制。
(二)编制原则。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
(三)考量因素:一是市应急局在册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能力以及保障等;二是监察对象重点是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企业;三是职责定位以分类监管执法为原则,将执法与指导相结合。
综合考量以上因素,合理确定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及非执法工作日。
二、关于2022年列入检查单位范围
(一)选取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含普通化工)、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方面)企业25家,列入计划执法作为重点检查;
(二)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16家生产经营单位,列入一般检查。
(三)如有应急部、省应急厅另行安排的其他专项检查涉及有关行业、企业的,我局将及时对检查对象进行补充调整完善。
三、关于执法计划中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划分及比例
市应急局全年计划执法企业总共41家,由计划执法(重点检查)、一般监督检查两个部分组成。其中:25家企业纳入计划执法范围,16家企业纳入一般监督检查范围。重点检查的比例为60.98%(规定不低于60%),一般监督检查的比例为39.02%(规定不高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