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局、市直园区应急分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相关要求,市应急局根据职能职责、人员配置,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了《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已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附件: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