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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遂宁市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11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急管理(分)局:

    现将《遂宁市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遂宁市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着力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实施方案》《遂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两个根本”,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建设,全面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升企业风险辨识管控能力,实现非煤矿山及冶金有色、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工贸行业重点环节部位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提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积极引导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认识,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应对风险挑战、确保安全稳定的实际成效。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加快推动“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在“3+N”清单制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清单,做到“一岗一单”、“一人一单”,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以清单制管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全面化、管控措施精准化、应急处置科学化。

    2.开展安全承诺清单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承诺事项清单,落实安全承诺制度,督促警示企业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非煤矿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支持、鼓励和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督促达标到期企业开展复评。2021年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矿商贸企业60家、二级达标5家。

    4.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不同等级风险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2021年12月15日前,企业要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5.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企业落实日常安全工作清单,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从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底前,企业用好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6.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督促指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加强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1.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整顿关闭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以变更设计为由超期建设、以建设之名行生产之实、不按设计建设、以探代采等行为,督促关闭经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石油天然气企业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监督检查,提升重点企业安全监测监控能力。

    2.加强安全准入源头风险管控。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核查,提升安全设施设计质量。在去年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市本级近3年来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抽查排查,对未执行“三同时”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要补办相关手续,认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到位。

    (三)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

    1.开展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围绕食品加工重点企业、冶金有色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液氨制冷等开展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对照应急管理部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摸排查清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规范企业高处作业和外包施工安全管理,防范高坠事故。

    2.开展事故集中领域隐患专项治理。聚焦工贸企业燃烧爆炸、电气火灾、坠落坍塌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开展防范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气火灾事故及“坠落坍塌”隐患专项整治,指导主管范围工业厂房及配套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有效防控措施,规范进行安全管理。

    3.持续强化教育培训。11月前开展工贸行业安全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加强行业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强化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各工贸企业充实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重点领域工贸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鼓励其他领域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不作统一阶段划分,各县(市、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实化整治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层层压实整治责任,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坚决抓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各项任务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确保取得实效。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筹推进集中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注重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严格停产整顿;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处罚和关闭,符合条件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推动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将组成综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集中整治攻坚行动进行暗访督查,推动整治攻坚工作落地见效。

    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急管理部门于12月15日前报送集中攻坚整治工作总结情况。(联系人:李晓兰,联系电话:6807568;邮箱:syjajk666@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攻坚任务清单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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